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二条有效农高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与管委会办理移交手续。管委会应当按照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方式,实行高标准农田数字化、网格化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管理、维修、养护等工作。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