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鼓励以土地经营权以及资金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企业,参与农高区建设、经营和利益分配。鼓励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建立优势互补、合理分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