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邮政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管委会,根据农高区的发展需要,规划建设供应链物流及仓储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生物医药物流等专业物流,培育具有区域核心竞争力的物流企业。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