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农高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各类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