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建设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范围,每二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并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