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时,应当加强统筹和空间管控,优先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指标体系、用地布局、用地规模和配置标准等。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统筹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

因公共利益需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修改或者经评估等确需变更的,原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听取相关单位、专家学者和公众意见,按照原审批程序报请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