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权限决定;吊销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原发证机关决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