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机场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