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机场公共秩序和场容环境第三十八条有效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民用航空器噪声对机场周边地区的影响,使之符合国家有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