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搬迁、停产、关闭。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