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高速公路经营者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广告经营的,应当编制广告设置规划,报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备案,并依法组织实施和经营。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