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