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五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配足应急救援人员,配齐相应的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