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第十九条有效承担初步设计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防治等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