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种子条例/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有效食用菌菌种、中药材种、草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