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第三章 储备保障第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一定规模的成品粮及食用植物油储备,以保障应急调控。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