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梯条例/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四条有效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梯安全知识和作业技能。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