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计量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