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以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开展或者参与湿地保护活动。

鼓励、支持湿地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提高湿地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