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虚假上报林木种苗信息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