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科技主管部门制定林木育种规划,指导有关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开展林木品种选育工作。选育林木品种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