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绿化条例/第四章 绿化资金第二十三条有效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绿化费和育林费,用于绿化和原材料基地建设。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