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维护生态平衡,美化生活环境,促进绿化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