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资格条件,经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