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确认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手机短信、邮寄等方式及时告知,但不得转嫁告知的成本费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加强管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应当定期检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