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供水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用水计划和核定的用水指标供水,定期向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提供各用水单位的实际用水情况和有关资料。

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