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湘江水量调度应当符合湘江水资源保护规划并进行科学论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区域的用水需求,防止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地方法规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