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础设施第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统筹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协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制定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标准。市人民政府支持社会资本依法参与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