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农业保险发展,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支持发展地方特色险种,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