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十章 扶持措施第六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金融扶持措施,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广“农业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