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旧农膜和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