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现代农机装备制造业,推动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促进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智能化。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