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条

有效

省的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省的地方性法规解释,并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浙江人大网以及《浙江日报》上刊载。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