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条

有效

省的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