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六章 长三角区域协同立法第八十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与长三角地区以外的相邻省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依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