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立法条例/第四章 省的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第二节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九条有效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经主任会议决定,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