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省和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景宁畲族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其他相关立法活动,适用本条例。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