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加大黑土地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将黑土地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保护黑土地。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