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违法将黑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盗挖、滥挖黑土的,依照土地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造成黑土地污染、水土流失的,分别依照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