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修复第三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水土保持规划,保证水土保持投入,加强坡耕地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