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科技创新,加强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的科学研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广黑土地保护、治理、修复和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强化技术服务。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