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 组织机构第七十一条有效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