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二节 组织机构第六十一条有效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