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二百三十七条有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二百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