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有效国有独资公司的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一百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