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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百五十条

有效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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