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卫河流域的水生态保护和防洪减灾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条例所称卫河流域,是指滑县、汤阴县、内黄县行政区域内的卫河干流和共产主义渠及其蓄滞洪区。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