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卫河流域水生态保护,防御、减轻洪涝灾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