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公民应当树立信用意识,秉承诚实,恪守承诺,遵守契约,维护自身良好信用。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