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社会各方应当弘扬诚信文化,积极参与社会诚信建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地方法规 · 张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